近期,险企发债迎来一波小高峰。

  12月1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发行了总规模120亿元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这是继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之后,又一家成功发行“永续债”的保险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也称“永续债”,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没有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券。保险“永续债”与保险资本补充债券均属于保险公司进行资本补充的工具,用于满足险企资本补充的需求,提升自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还有多家保险公司计划发行或已获批发行“永续债”和资本补充债券,如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人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601628.SH)等。

  根据记者梳理,除了新增“永续债”外,险企在2023年的资本补充债券规模出现大幅上升。Wind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11月底,14家保险公司共计发行15期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总规模达719亿元,而2022年全年发行总规模仅为224.5亿元。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批复文件统计,2023年内险企获批发行债券的总规模已经超过千亿元,达到1166.5亿元。

  发债规模快速上升

  2022年8月,为完善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提高保险业风险抵御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补充资本、提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水平。

  上述文件实施一年后,2023年9月,泰康人寿获批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永续债”,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11月10日,泰康人寿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正式上市,发行总额为50亿元,票面利率为3.7%。

  第二家获批发行“永续债”的保险公司是太保寿险。10月23日,太保寿险发行“永续债”获批,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太保寿险最新公告显示,12月1日,太保寿险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正式发行,基本发行规模为100亿元,附不超过20 亿元的超额增发权,实际发行总规模为120亿元,发行利率为3.5%。对于发行“永续债”的作用,太保寿险在公告中表示,有利于公司夯实资本基础、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人保健康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元“永续债”;农银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20亿元“永续债”。

  除了筹谋发行“永续债”外,还有两家上市保险公司在资本补充债券方面也有新动作。

  11月23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视市场情况,在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 3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用于补充公司附属一级资本,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11月7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601336.SH)公告显示,经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10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3年11月6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资本,增强偿付能力,为公司的良性经营创造条件,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实际上,目前保险公司补充资本、提升偿付能力主要依靠股东增资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其中,股东增资需要周期较长且存在稀释股权比例、投资回报率要求等方面问题;与增资相比,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能够在补充公司附属一级资本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公司股权被稀释以及股权比例的变动。

  记者统计发现,对保险资本工具的发行需求主要来自于大中型保险公司。从历史发行情况来看,大部分资产规模在500亿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均发行过资本补充债券。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表示,未来保险公司发行“永续债”的意愿可能高于资本补充债券。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讲师杨泽云向记者表示,资本补充债券能够补充保险公司附属一级资本,对提升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有帮助,但是对保险公司的核心资本以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无法起到补充及提升的作用。相比之下,“永续债”既可以补充保险公司的核心资本,又能提升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永续债’不仅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还能够为其长期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那些迫切需要增加核心资本,而股东增资意愿又不强的保险公司,其发行‘永续债’的积极性可能更高。”另一业内人士表示。

  增厚经营的资本“安全垫”

  当前,我国保险行业处于业务转型发展的新阶段,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及偿付能力水平对其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愈发重要。

  自2022年一季度以来,保险业全面实施“偿二代”二期监管规则。“偿二代”二期在一期的基础上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提出了更加精细化的监管要求,压实实际资本尤其是核心资本,提高最低资本要求,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产生了较大影响。

  监管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21年年末的220%下降至126%,其中人身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12%下降至109%,下降幅度较大。

  可以看出,在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降的背景之下,保险公司对于补充资本的需求更加迫切。

  值得一提的是,从经营角度来看,保险公司补充资本的必要性也在不断上升。数据显示,近年来,保险行业经营环境较为复杂且具有挑战,权益市场波动与中长期利率水平持续下行,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产生了影响。

  一家寿险公司首席运营官对记者分析称,在资金运用上,当前可投资的优质资产稀缺,规模庞大的保险资金很难匹配足够规模的优质高收益资产;市场投资收益率整体趋于下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对自身投资业务的可投品类及规模产生约束,从而进一步影响投资收益和盈利水平。在负债端,保险公司经营发展面临的挑战加大,业务改革和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加剧了市场不确定性,比如人身险公司的价值转型、传统营销渠道模式梗阻,财产险公司车险业务改革等均对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与偿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上述系列变化与经营、投资压力均加速了资本消耗,迫切要求保险公司扩充资本,不断提升外部风险抵御能力。

  不仅如此,保险公司通过发债补充资本,还能够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创造更大的空间。

  记者获得的一份太保寿险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文件显示,太保寿险分析认为:“为坚决贯彻‘长航战略’要求,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公司有必要根据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提前进行外源性资本补充安排,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锻造面向未来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来,监管持续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精细化管理,强调保险资产配置与自身资本实力及负债端保险业务相匹配。例如,针对农业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提出更高的最低偿付能力要求,保险公司展业灵活度面临更加严格的资本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保险公司强化远期资本管理,进一步增厚稳健经营的资本‘安全垫’,为未来展业创造更多空间。”上述寿险公司首席运营官进一步表示。

  杨泽云也表示:“‘永续债’、资本补充债都是企业经营好的时候,未雨绸缪长远规划,才能发行,而不是‘车到桥头再想修路’,显然来不及了。”